草稿:发布前须经律师审核. 本文为网站上线而起草,尚未经过法律审核,发布前必须由法律顾问确认。
共 14 节
适用范围
本通用销售条款(“本条款”)适用于 Lammar Innovative(商号 Robot Distribution,“卖方”)向专业客户(“客户”)销售机器人、配件、备件及相关服务的所有交易,不适用于消费者。
除非卖方书面另行同意,本条款优先于客户的通用采购条款。报价中的特别条件优先于本条款。
报价
价格仅以书面报价提供。报价载明产品、数量、价格、交付条件、交付周期及有效期;未注明有效期的,有效期为 30 天。报价中的规格来自制造商,可能变更;以随报价提供的文件为准。
订单
客户交回已签署的报价(或引用该报价的采购订单)且卖方收到下文规定的预付款后,订单成立。卖方以书面形式确认订单。确认后客户要求变更或取消订单的,须经卖方书面同意;已发生的费用和预付款可不予退还。
价格
价格以欧元计,不含增值税。增值税及其他税费按开票日适用税率另计。交付、安装、调试和培训按报价收费。
付款
除报价另有约定外:下单时支付含税价格的 30%,交付时支付 70%,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。提前付款不享受折扣。
逾期付款的,自到期日次日起自动按法国法定利率的三倍计收滞纳金,并收取 40 欧元的固定催收补偿费(法国《商法典》第 L441-10 条和第 D441-5 条),且不影响其他赔偿。卖方可暂停交货直至收到付款。
交付与风险转移
交付条件(地点、国际贸易术语、承运商)在报价中载明。交付周期仅供参考;除非书面约定了确定日期,延迟交付不赋予客户取消订单或要求赔偿的权利。
风险在约定地点交付时转移给客户;客户自提的,在交接时转移。客户应在收货时检查货物,并在送货单上注明任何损坏或缺件,且须在 3 日内以挂号信向承运商确认(法国《商法典》第 L133-3 条),同时抄送卖方。
所有权保留
在价款、费用和税款全部付清之前,货物所有权归卖方所有(法国《民法典》第 2367 条及以下各条)。在此之前,客户不得将货物设定质押或在正常经营范围之外转售,并须为货物投保并保持其可识别。风险按上文规定在交付时转移。
保修
机器人和备件享有由卖方转达的制造商保修,期限和条件以报价及制造商文件为准。保修不包括易损件,以及因使用不当、未按制造商说明使用、未经授权的改装或维修和外部原因造成的损坏。
专业人士之间适用的法定保证同样适用,尤其是隐蔽瑕疵担保(法国《民法典》第 1641 条及以下各条)和交付相符货物的义务。
售后与退货(RMA)
未经卖方在诊断后签发退货授权编号(RMA),任何产品不得退回;RMA 可通过经销商专区或售后联系方式申请。客户须描述故障、提供序列号,并尽可能清除其自身数据。产品须以合适的包装退回;退货费用根据保修判定承担。保修范围外的维修须事先报价。
租赁与 RaaS
短期、中期和长期租赁以及机器人即服务(RaaS)受单独合同约束。仅在这些合同援引本条款时,本条款才对其适用。
责任
卖方仅对客户证明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。卖方就每份订单的总责任以该订单的不含税价格为限。间接损失(生产、收入、数据或客户的损失)不在赔偿范围内。上述限制不适用于人身伤害、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。
不可抗力
任何一方均不对法国《民法典》第 1218 条所指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履行承担责任。不可抗力期间义务中止;持续超过 90 天的,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挂号信解除订单。
使用、合规与数据
客户应按照制造商说明及其场地的安全规定安装和操作机器人。机器人记录图像或数据的,客户为该处理活动的数据控制者,并应告知相关人员。根据合同交换的个人数据按隐私政策所述方式处理。
适用法律与管辖
本条款及所有销售受法国法律管辖,排除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(CISG)的适用。无法友好解决的任何争议由法国里尔法院专属管辖,包括存在多个被告或第三方追偿的情形。本条款以法文版本为准。
对本页有疑问: [Legal contact email]